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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垃圾河”整治工作进入验收阶段
2014年06月11日 08:55:46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

  记者6月10日从市治水办获悉,从今天(6月11日)起,我市“垃圾河”整治工作进入验收阶段。验收工作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从今天开始持续三天,第二批从下周一开始。12名志愿者代表将参与验收,验收结果将登报向市民公示,接受市民监督,欢迎市民举报。

  据悉,根据《浙江省垃圾河、黑臭河清理验收标准》,完成垃圾河整治的河道,必须满足五大标准:河面无成片漂浮废弃物、病死动物等;河中无影响水流畅通的障碍物、构筑物;河岸无垃圾堆放,无新建违法建筑物;河底无明显污泥或垃圾淤积;建立河道沿岸垃圾收集处理及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制度,落实保洁人员和工作经费,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河长及职责,建立巡查监管制度。对于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河道,市治水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求其当场整改,在6月底前必须消灭垃圾河,没有可商量的余地。”

  此次垃圾河整治验收,将由县(市、区)级自查初验,再由市级验收,除了市治水办、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治水办及相关成员单位参与外,还将会有来自市绿文环保公益中心的12名志愿者一同参与验收。市治水办还将派暗访组对各县(市、区)的垃圾河整治工作进行暗访。根据验收方案,考核验收组要检查整治计划中的每条垃圾河,每条河的检查长度不少于河长的三分之二,若发现河面成片漂浮物或河岸垃圾堆放,将拍照取证。

  根据昨日的垃圾河治理进度“一日一报”,我市整体的垃圾河整治率已达到95.4%。第一批验收将从率先完成整治的鹿城、龙湾、瓯海、永嘉、洞头、泰顺等地开始。

柯哲人

编辑: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