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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实施办法
2014年03月19日 09:21:51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

  3月18日,市长陈金彪主持召开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温州市区“黄标车”淘汰补助实施办法》。我市将采取“早淘汰、多补贴”的补贴方式,优化补贴申报办理流程,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确保在明年底淘汰市区所有“黄标车”。

  “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俗称“高污染排放车辆”。1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28辆国Ⅳ标准汽车的排放量。截至去年底,市区“黄标车”共有15048辆。作为今年我市十个方面二十项民生实事项目之一,目前已对“黄标车”实施区域限行措施,这次实施的补助政策将加快淘汰步伐。

  《办法》提出,要根据淘汰车型和使用年限,按照合理的标准实施一车一补。其淘汰补助对象为2014年4月10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自行报废淘汰的,且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持有市区牌照、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住址在市区范围内的个人、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黄标车”。不补助对象主要有三类,分别是被公安部门强制报废注销的“黄标车”,隶属各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其他财政补助单位的“黄标车”和2014年4月10日之后转移或变更至市区范围的“黄标车”。补助标准则是,在2014年申请淘汰的,享受全额补助标准;在2015年申请淘汰的,补助标准为全额的70%。

  据悉,市环保、公安、财政、商务部门将共同设立“黄标车”淘汰补助申请受理点,并与温州浙南汽车设备回收有限公司签订代办委托协议,由其“一站式”办理。公司工作人员将依据联合审核结果,优化补贴办理流程,为车主办理补贴资金申报、申领手续。

  会议还传达贯彻了全国“两会”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助企强工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工业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吴勇 

编辑: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