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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鹿城法院发布金融商事审判“白皮书”
2013年06月19日 11:16:59来源:温州网

  6月19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举行金融审判庭成立一周年新闻发布会暨金融商事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发布会。同时,该院首次尝试通过新浪官方微博“温州市鹿城区法院”对发布会进行微直播。

  24家银行代表参加此次发布会。会上,鹿城法院党组成员、鹿城法院审判委员会专委任峰分别通报了自去年5月份至今年4月,该院作为浙江省首个设立金融审判庭的基层法院收、结金融商事案件基本情况及特点、及涉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案件预警风险点,并提出妥善处理金融商事类案件纠纷8项建议。此举意在发挥预警作用和对策建议功能,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查堵漏洞、防范风险。

  金融商事纠纷“高烧不止”成立一年受理金额近153亿

  鹿城法院金融审判庭从去年5月25日挂牌成立。据这份《金融商事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该业务庭成立至今年4月,共受理各类金融案件4727件,标的额达152.84亿元,共审结2732件,标的额达123.47亿元,另外采取财产保全措施973处,涉及土地、房屋、车辆、股权、存款等各类财产共计2040处。

  “其实,金融审判庭承担了大部分鹿城法院的涉金融商事纠纷案件,但并非是我院全部金融商事审判案件。”鹿城法院党组成员、鹿城法院审判委员会专委任峰解释道,出于集中审判,方便当事人诉讼考虑,该院的派出法庭也受理小额的民间借贷纠纷。去年5月至今年4月,鹿城法院共计受理各类金融案件(包括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典当、理财、票据、保证合同、保险)6218件,标的额高达172.78亿元。鹿城区作为温州市的中心城区,仍是金融风波的“重灾区”。

  必须引起重视的是,风险从民间金融向正规金融转化。去年5月至今年4月,鹿城法院受理的6218件金融商事纠纷案件中,民间借贷3127件,同比上升22%,标的额60.07亿元,同比上升11.2 %;金融借款(即指借款人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贷款人为金融机构,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并涉诉的案件)3023件,同比上升218.5%,标的额112.56亿元,同比上升136.9%。数据显示,涉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自2012年以来,案件数量和标的额均呈现“爆炸式”增长。其中,涉及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最大的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诉被告温州中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温州中铁置业有限公司、及第三人罗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额高达1.2亿余元。巨额的银行不良资产化解矛盾日益突出。

  把脉多样化“病因”专业化审判“攻坚克难”  

  “白皮书”分析,温州地区近年来经济投资的力度大,带来信贷需求的急速膨胀、银行防范信贷风险的能力不足,化解不良贷款的途径不够宽广、企业和个人套取银行贷款用于民间资金拆借的情况普遍存在。借条书写、款项支付、利息约定等方面随意、基础法律关系错综复杂、“职业放贷人”的出现,担保链的扩张、企业联保互保问题严重、新的金融处理方式涌现如金融债权全价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以外的主体、部分债务人刻意逃避、部分案件涉及到“刑民交叉”(指涉诉案件既涉及犯罪又涉及民事纠纷,可能是程序交叉,也可能是实体问题的交叉),这些不断涌现的问题都给金融商事审判造成了巨大难题。如一起涉案金额高达360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款项往来复杂繁多,“玩起”证据突袭,经办法官开了4次庭,才把案件的款项往来关系梳理清楚。

  “好在我们有一支年轻、上进、啃吃苦、讲奉献的团队。”该院金融审判庭庭长吴将斌表示,从一年前成立之初,金融审判庭由一个17人高素质团队组成,配备庭长1名,法官6名,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7名,到如今,金融审判庭已经壮大到28名成员,10名法官,8名法官助理,10名书记员。这一年中,金融庭法官人均结案数为380.12件,其中结案最多的达480件,这个数字,远超过其他业务庭法官办案数量。

  在一起担保追偿权纠纷中,立案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结案时间为5月21日,经办法官仅用6天,就成功化解了174余万元的经济纠纷。连当事人都感叹,在那么繁重的工作压力之下,工作效率如此之高,很是钦佩。

  啃下“硬骨头”与他们改革试行的审判团队化、专业案件主办与兼办结合、法官助理制度、大力探索普通程序案件的简易审机制,简化庭审模式,精简法律文书的制作、专业陪审员制度、专人负责诉讼保全事务、积极走访当地人民银行、金融办、银监会、经济金融处置办公室、处置民间非法金融活动办公室及主要金融机构,搭建与上述单位的定期联系与沟通的平台,主动对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努力解决金融机构的实际困难的创新举措分不开。

  今年新的民事诉讼法修改后,他们还设立专人从事实现担保物的抵押物权事宜,使得债权人债权快速实现。这种集中审理与专业化审判的相结合的模式,使得金融商事纠纷案件的质效均有较大的提升。

  预警类型化风险点促进市场查堵漏洞

  “白皮书”指出,在金融商事审判中,民间借贷和金融借款纠纷出现类型化风险点较多,而这两类纠纷的金融活动的参与人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不强比较普遍,同时也容易引发一系列的社会和法律风险。

  如在民间借贷中由于立法层面上缺乏系统性的制度安排、在现实中欠缺必要的监管,可能造成民间资金游离于监管之外而冲击宏观货币政策,从而危害金融秩序的稳定。高息揽储、高利转贷、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金融传销、洗钱、恶意逃债等违法活动,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借款人无力偿还而导致的借款无法收回、借款凭证、支付方式不规范、高利的风险、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如民间借贷中最常见的是借款人将房屋的所有权证放在出借人处,以设定抵押,但双方未办理抵押登记在此种情况下,抵押权并未设定,出借人无法取得上述房屋的优先受偿权等担保责任风险、诉讼时效等带来债权人个人法律风险。

  在金融借款纠纷中,银行可能因为过于强调格式化的重点条款,而忽视附随的提示义务和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对一些加重对方义务的格式条款未作出明确告知和充分说明,容易发生争议。银行的审核不严谨,如在最高额抵押的情况下,房地产进行抵押登记后,抵押房产被公安部门或法院查封,银行明知上述事实或未尽审慎审查义务,仍然放贷的情形,可能导致银行对后续发放的贷款无法享有抵押的优先受偿权利。此外,疏于对交易真实性的审查、银行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到位、职业操守缺失、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谋利,甚至构成犯罪、应诉能力不强都将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此外,“白皮书”还分析了金融消费者在参与金融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其他法律风险。这些风险点的归纳梳理,均是该院金融审判庭一年以来,通过审判实务、调研发现的“漏洞”,“白皮书”发布这些漏洞,就是为了引起市场的警觉,避免“危机”的再次蔓延。

  “八大建议”为温州“金改”保驾护航

  去年5月份,鹿城法院金融审判庭成立时,该院曾发布《为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二十项工作措施》,践行为温州金融提供司法保障的一年之中,这些工作举措与审判实践不断结合改进。

  “白皮书”最后建议:充分运用温州民间资本雄厚的优势,促进民间借贷健康有序发展,完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强化地方金融监管体系,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议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土地、房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成立统一处置机构,建立一套协同处置工作机制、加大对破产工作的支持,健全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的机制、明确帮扶政策,加大对危困企业的帮扶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完善内部管理,督促金融机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加大司法资源投入,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扩大宣传,提升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和信用意识。

  其中心思想就是如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总要经历一个时期,在温州经济经历“重新洗牌”的过程中,总是会有“你方唱罢我登场”的局面。不能被暂时的数字所吓倒,诚如这一年的金融审判经历,鹿城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吴将斌形容,温州这艘航母正经历“隧道”期,一旦走出隧道,自然阳光灿烂。(洪叶)

编辑:张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