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频道

您当前的位置 : 温州网政务频道   ->   检察之窗 -->正文
诱捕画眉鸟做宠物?构成犯罪!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6日来源:温州都市报

  “以前总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去山里抓一两只画眉鸟没什么关系,公开听证让我意识到,这样做是构成犯罪的,以后绝不会再犯了。”近日举行的听证会上,杨某充满悔意地对检察官说。

  杨某一家都是爱鸟之人,因画眉鸟外形美观、叫声悦耳,自小杨某家中就有将画眉鸟作为宠物饲养。2021年7月,杨某在大罗山上利用早前购入的狩猎网、鸟音播放器等捕鸟工具,非法捕猎画眉鸟3只,后被巡逻队员当场查获。而早在当年2月,随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正式施行,画眉鸟被收录其中成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身份”今非昔比,无论是狩猎或购买、出售均属违法犯罪行为。

  经鉴定,杨某非法捕猎所得的3只鸟类确为鸟纲雀形目噪鹛科画眉,每只价值5000元。案发后,3只涉案画眉鸟已移交温州市绿眼睛生态保护中心。

  龙湾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杨某非法猎捕3只画眉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办案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杨某系因法律意识淡薄而涉嫌犯罪,主观恶性较小,为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野生动物保护意识,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就该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鉴于杨某是初犯,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认罚,被猎捕的画眉鸟也未受到伤害,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龙湾区人民检察院拟决定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听证员经讨论达成一致意见,赞同检察机关对本案宽严相济的处理方式,肯定其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这场听证会不仅普及了法律知识,还帮助杨某改正了错误认知,鼓励他积极弥补过错,既有警示效果,又不失司法温度。”听证会后,一位人民监督员这样说。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诱捕画眉鸟做宠物?构成犯罪!

编辑:姜珂珂 | 责任编辑:张朋杰 | 监制:阮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