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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0日来源:温州网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二、我国职业病有哪些?

根据《职业病分类目录》,将职业病分为10类132种。

三、构成职业病,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以下四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都不属于《职业病防治法》所称的职业病。 

 

四、当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时,可在哪里申请职业病诊断?

当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时,首先应先到目前或最后一个就业的单位取得职业史相关证明材料,然后到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五、预防职业病,劳动者应注意哪些?1.劳动者上岗前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遵守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及其它安全规程;
2.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需坚持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噪声耳塞及防辐射设施等;
3.劳动者应及时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按体检机构要求及时复查异常项目。当发现身体出现可能与职业有关的疾病/异常时,要及时到专业机构检查或咨询。

 

编辑:孙晓青 | 责任编辑:张朋杰 | 监制:阮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