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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2日来源:温州新闻网

  “人民检察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全市检察机关要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正确运行。”11月1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相关落实举措。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柴峥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党中央召开人大工作会议,这在党的历史上、人大工作历史上都是首次。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丰富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内涵、理论内涵、实践内涵。

  “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六个必须坚持’‘八个能否’‘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等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紧密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维护人民利益、巩固人民民主。” 围绕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常委会贯彻落实意见,柴峥涛提出三项具体要求——

  01

  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落实接受人大监督的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既是检察机关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责任,也是执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法治责任。全市检察机关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决议,高质量办理议案建议,持续深化代表联络工作,以人民满意的第一标准,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

  02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全市检察机关要对照中央《意见》部署要求,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聚焦人民司法需求,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特别是要认真对照新出台的《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关于激扬新时代温州人精神 高水平推进文化温州建设的决定》等,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积极、能动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让党委政府、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

  03

  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人大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人大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都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央《意见》部署要求,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为引领,积极推动建立人大监督与法律监督的协作机制,实现监督成效的叠加倍增。

  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各内设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来源:温州检察

  原标题:市检察院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编辑:姜珂珂 | 责任编辑:张朋杰 | 监制:阮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