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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出新招,携手多部门撑起妇女权益保护伞!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3日来源:温州新闻网

  

  就业存在性别歧视

  生育待遇不能落实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温州市检察院探索妇女权益保护领域工作,联合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建立妇女权益公益诉讼联合保护机制。

  机制的适用范围?

  该机制主要针对就业歧视、同工不同酬、限制女职工生育等侵害妇女群体公共利益的行为。

  部门如何联动?

  该机制利用各部门优势,建立线索快速移送制度,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第一时间将侵权线索移送市检察院。

  检察机关做些什么?

  检察机关优先受理、及时审查,依法督促行政职能部门履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责;对严重侵害妇女公共利益的,支持社会组织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无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检察机关将依法向侵权主体提起公益诉讼。

  下一步,温州市检察院将持续聚焦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加大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的同时,继续加强与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打造妇女权益保护同心合力的工作格局。(温州检察供稿)

编辑:姜珂珂 | 责任编辑:张朋杰 | 监制:阮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