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频道

您当前的位置 : 温州网政务频道   ->   检察之窗 -->正文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陈为来被起诉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8日来源:温州新闻网

  日前,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陈为来(正县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为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7年至2019年,被告人陈为来利用担任苍南县委常委、龙港镇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指标申请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为来简历:

  陈为来,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浙江苍南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9年7月至今  苍南县炎亭镇渔业干事、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统战委员,副镇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苍南县舥艚镇党委书记;苍南县金乡镇党委书记;苍南县龙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兼龙港新城开发建设管委会党组副书记;苍南县委常委、龙港镇党委书记;龙港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温州检察供稿)

编辑:姜珂珂 | 责任编辑:张朋杰 | 监制:阮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