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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首例贩卖“上头电子烟油”案件,三人被逮捕!
来源:温州新闻网

  2021年8月5日,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朱某某、历某某等四人贩卖“上头电子烟油”一案中的三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一名犯罪嫌疑人作构罪不捕。经查明,该四人所贩卖的“上头电子烟油”中均检测出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该案系我国正式对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实行整类列管以来,永嘉县首例贩卖合成大麻素类毒品的案件。

  据悉,2021年5月11日,国家禁毒委、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正式将整类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列为毒品进行管制,这次公告还增加了氟胺酮等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温州检察供稿)

编辑:姜珂珂 | 责任编辑:张朋杰 | 监制:阮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