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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示断码特价产品 就能“不退不换”?
2019年03月21日 15:55:52来源:温州商报

  (记者 胡超然 通讯员 施志浩)近日,邹女士向龙湾区市场监管局反映,3月10日她在龙湾万达广场一楼的某商家处购买了三件断码服饰,其中有两件明显偏大,但商家却不愿接受退换货请求。

  “当时买的三件都是XL号,回家试穿了才发现只有一件衣服尺码是对的,另外两件尺码虽然也是标注XL号,但都明显偏大许多。”邹女士表示,她将情况反映给商家后,并未得到退款或者换货的处理。接到投诉后,龙湾区市场监管局永中所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据该店店长回应,3月10日当天,该店举办特卖会,所售商品大多数都是断码产品,在消费者买单前,销售员都会提醒消费者断码商品特价处理一律“不退不换”,消费者在支付下单前都是知晓上述情况。因此,邹女士反映情况虽然属实,但因邹女士所购偏大尺码的衣服已断货,故无法调换。此外,该店也曾尝试向总公司申请退货,但是总公司认为由于两件衣服系特价打2折处理并已断货,且在店内已公示:特价商品“不退不换”,故拒绝退换货。

  根据上述调查情况,执法人员认为,尽管商家在销售断码特价产品时,已明确公示上述产品“不退不换”。但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及第一百一十一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根据商品性质和损失大小要求出卖人承担包括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鉴于邹女士购买的两件衣服明显偏大,已不能实现穿着的目的,执法人员认为,商家应当为邹女士予以更换。

  鉴于邹女士购买的两款衣服已断货,最后经调解,由邹女士前往该店任意选购同等价位或高于该价位的衣服,出现差额部分,由邹女士补足。双方对此结果表示认可。

编辑:姜珂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