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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服务工作指导意见 扩大新生代温商“朋友圈”
2018年10月10日 17:47:42来源:温州日报

全国新生代温商工作推进会现场

  舒展波

  新生代温商肩负着温商再创辉煌的新使命,也承载着温州赶超发展的希望。截至目前,全国共组建异地温州商会青年工作部136个,组(筹)建新生代联合会120多家,初步形成了“纵向”与“横向”相互交织的联通网格。为促进新生代温商联合会规范有序发展,由市温州商会党工委、市招商局、市全国温州商会总会制定的《进一步规范提升在外新生代温商联络服务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出台实施。

  实行“一地一会”

  加速组织体系构建

  《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在外新生代温商(联合会)的性质和隶属关系,加速组织体系构建。规定温州市全国温州商会总会下设“新生代温商工作委员会”,各地温州商会组建的新生代联合会都是隶属于所在商会的二级机构,要在商会的统一管理下,紧密围绕商会中心工作,努力促进其规范、有序和健康发展。

  统一规范省、市级新生代机构名称。其中:已经成立省级商会的区域,称为“××省(直辖市、自治区)温州商会新生代联合会”;未成立省级商会的区域,暂定为“××省(直辖市、自治区)温州商会新生代联合会(筹)”。各地市级成立的新生代机构统一使用“××市(州、盟)温州商会新生代联合会”。

  加速构建1+31+X新生代温商组织体系。“1”是指全国温州商会总会新生代温商工作委员会,委员会要加强对各地联合会的联系和指导;“31”是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温州商会新生代联合会,联系所在省域新生代温商工作,指导所属各地区联合会工作开展;“X”是指各市级温州商会新生代联合会,依托温州商会平台,整合、吸纳优秀新生代温商入会。

  《指导意见》明确,市招商局(经合办)是在外温州人(含新生代温商)工作的归口联系、指导单位,温州商会党建处承担联络、服务、协调、指导在外新生代温商工作职责,负责服务、指导新生代温商和联合会工作。由在外温商党工委担负各省域新生代温商工作职责,全面掌握新生代温商基本状况及动态,负责面上指导本区域内新生代温商工作的开展。

  《指导意见》秉持异地温州商会“一地一会”原则,不允许县级温州商会成立新生代联合会及类似机构,其新生代温商应纳入所在地市级商会新生代联合会归口管理,防止分化新生代温商群体的行为发生。各地温州商会新生代联合会应本着“开放、包容”的态度,积极吸纳商会之外的各领域优秀温籍青年加入,扩大新生代温商“朋友圈”,增进联络联谊,提升社会影响力。

  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鼓励支持家乡建设

  《指导意见》完善新生代年龄界定和任期届限(数)规定。其中:新成立的新生代联合会入会会员年龄原则上控制在40周岁以内,到龄后自动退出;会长年龄可适当放宽,联合会每届年限为3年,会长任期不超过两届;省级联合会只设会长、副会长(执行或常务会长)和常务理事,不吸收个人会员(市级联合会可继续探索)。

  进一步明晰新生代联合会的报备程序。其中:省、市级新生代联合会会长候选人,应由所在商会常务理事会提名,温商党工委(或商会党组织)考察,经所在商会会长同意,上报温州市招商局备案核审;市招商局(经合办)、温州市温商党工委为新生代温商工作委员会班子成员和省级联合会会长颁发任命牌证(书)。

  为努力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鼓励在外新生代以各种形式支持家乡建设,《指导意见》提出,全力抓好新生代温商的培养教育工作。通过能力培训、导师帮带、行业协作等方式,教育引导新生代温商大力弘扬新时代温商精神,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勇于创新、敢于冒尖的新锐温商企业家;特别要做好在建温州商会新生代联合会会长人选的考察培养和百名新锐温籍企业家的培育。要不断提升新生代温商影响力与美誉度。要创造条件,支持新生代温商更多地参政议政,增强使命感,扩大影响力;鼓励新生代温商积极投身慈善公益事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美誉度。

  《指导意见》明确要丰富载体,搭建平台,要以“聚力温州·温菁论坛”、新生代温商智汇“一带一路”基站创建、新生代温商“接力家乡行”等活动载体为抓手,开展联络、联谊、联通“三联”服务;围绕温州营商环境提升年和全市重大产业项目招引的工作部署,搭建“访回归企业、送优质服务”等载体,促进回归投资创业。同时,要开展“分享奋斗经历,启迪青年人生”主题活动,鼓励新生代温商情系故里、反哺家乡、报效桑梓,与温州发展同频共振。

编辑:张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