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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创卫标兵”和“爱卫微故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年06月13日 15:40:00来源:

各县(市、区)创卫办(爱卫办)、浙南产业集聚区民政卫生和计生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社会事务局、市各创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等卫生创建巩固等工作,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不断努力,并涌现出很多有责任担当、思想先进、踏实肯干、奋发有为的先进人物和动人故事,为助力温州“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温州市创卫办决定联合温州日报报业集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温州创卫标兵”和“温州爱卫微故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活动细则通知如下:

  • 评选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温州创卫标兵”评选

全市热心参与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卫生乡镇(街道)、卫生村创建或巩固工作,工作时间一年以上并至今仍在参与该工作的热心市民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社区(村)的干部、职工,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均可由各单位推荐或本人自荐申报,名额不限。

1、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创卫活动。

2、工作认真勤恳、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敢于担当,大胆创新、模范带头,在各类创卫活动中有突出事迹,被群众广泛认可。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须通过党风廉政、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方面“一票否决”审核。   

(二)“温州爱卫微故事”征集

讲述温州市民身边的爱卫故事,可以叙事或叙人,要求真实非虚构,反映各地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过程中涌现出的各种民智、民风、民情或部分群体的先进故事等,内容要贴近生活、立意积极向上、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并要有创新性。此次征集将分短文作品和新媒体作品两个类别进行,所有作品要求原创,感染力强且适合网络传播。短文文体不限,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如附图片,控制在3张以内)。新媒体作品则可以灵活采用各种表现手段,如视频、动漫、微电影、说唱音乐、H5、沙画等,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并附简要文字,说明创作意图、艺术手法等。

  • 征集评选程序
  • 征集推荐阶段。(6月15日至7月25日)

1.“温州创卫标兵”征集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普通市民参评的由本人自荐或社区(村)推荐申报并经社区(村)审核同意后报各地创卫办(爱卫办),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本单位推荐审核同意后报同级创卫办(爱卫办)后逐级上报。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单位推荐审核同意后报市创卫办。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请于7月25日前统一报市创卫办(联系人:姚晓秋,电话/传真:88580202、88580203,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市行政中心18号楼601室。邮箱:wzcwb2014@163.com)。

2.“温州爱卫微故事”征集采取单位推荐和社会征集两种方式。单位推荐方式和报送渠道参照“温州创卫标兵”;社会征集可直接发送邮件至专用邮箱wzcwb2014@163.com。

  • 候选评审阶段。(7月26日至8月8日)

收集征集推荐材料并进行“一票否决”审核后,由市创卫办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候选评审。

  • 投票评选阶段。(8月9日至8月22日)

通过在温州新闻网、“温州日报”和“健康温州”官微进行网络投票评选,结合网络票选占50%、评选委员会专家评定结果占50%的比例进行排名评定,评选出“温州创卫标兵”10名、最佳“温州爱卫微故事”短文作品和新媒体作品各10名。

  • 公示展播阶段。(8月22日至9月20日)

经过公示后,由市创卫办进行表彰奖励,温州日报报业集团对“温州创卫标兵”和最感人“温州爱卫微故事”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 评选审核方式

为加强活动评选的组织领导和评选审核,特成立由市创卫办、各县(市、区)创卫办(爱卫办)、温州日报报业集团相关人员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并由评选委员会与广大市民网友共同参与评选。相关活动动态将通过温州日报、温州新闻网、温州新闻APP、瓯网、温州创卫微信公众号、健康温州微信公众号、温州日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

  • 工作要求

(一)确保质量。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发动、检查考核和征集推荐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真正把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人物和故事推荐上来。

(二)注重实效。各地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创建工作指导督促,加快解决基层创建巩固工作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指数。

(三)宣传表彰。各地要加大基层创卫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对创建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要及时进行推介,推动创建工作健康持续发展。评选期间,新闻媒体将组织骨干记者对入选人员进行采访报道,形成“温州创卫标兵”和“温州爱卫微故事”的品牌效应和示范引领效应。

附件:1、温州创卫标兵评选活动申报表

2、“温州爱卫微故事”征集表

  温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日报报业集团

2018年6月13日

关于开展“温州创卫标兵”和“爱卫微故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编辑:王科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