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晓腊)昨日,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自今年3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新的《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该新《办法》对保证金实行“一地缴存,全市通用”,一招减轻困扰企业近10年的资金负担。
据了解,2008年颁布的旧《办法》未对保证金“一地缴存,全市通用”作出要求,造成同一家建筑业企业在不同县(市、区)施工时必须重复缴纳保证金,个别建筑业企业单在温州行政区域内缴纳该项保证金就达上千万元,给企业发展带来巨大的资金压力。根据新《办法》,在温州范围内开展业务的建筑业企业按照资质等级缴纳保证金,自缴纳之日起三年内,未发生欠薪案件,则全数退还保证金。
据初步统计,符合退还重复缴纳保证金条件的建筑业企业961家,涉及金额超4亿元。符合相关企业可携资料至市住建委(市建管处)办理。
编辑:查铁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