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阿芬(2017)
来源:温州文明网时间:2017-12-19 00:25:00编辑:林靖字体:

  戴阿芬

  10月27日11时05分,年仅40岁的瑞安市陶山籍女士戴阿芬停止了呼吸和心跳,在其家属、医生以及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她的遗体被送往温州医科大学,而她也最终实现了遗体和角膜的捐献。戴阿芬是瑞安市红十字会自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第5位遗体捐献者和第9位角膜捐献者。

  半年前,她签下“最美丽的决定”

  戴阿芬这个名字,是在半年多前被大家记住的。

  今年3月30日,她在市人民医院的肿瘤科病房给瑞安市红十字会打电话,表明捐献遗体的意愿。第二天,在妹妹的见证下,她签下了《浙江省遗体(组织)角膜捐献志愿书》。她说:“我就想趁着自己还清醒的时候把这件事情确定下来。”

  戴阿芬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生病之前的她,非常爱美,有一群姐妹淘。去年3月8日,阿芬发现右边肩膀上长了颗“黑痣”,越来越大,而且她一直发烧。去上海检查之后,她被确诊为恶性黑素瘤——一种皮肤癌。

  她没有多少钱,治病的钱都是我市很多爱心人士帮助筹集的。她在上海、温州等地总共做了4次化疗、2次放疗,本来预计只有几个月的生命,延续到了今年10月27日。

  “上海的医生清楚我的病情,问我要不要在上海捐献遗体或者器官,我说不要。”戴阿芬觉得,现在捐献遗体的还很少,如果要捐一定要捐给家乡。她曾经跟妹妹说过:“这么多人帮助过我,我最后一点能力,就是捐献遗体,捐献眼角膜,回报社会。”

  社会的关爱,支撑她走完“生命最后一段”

  10月29日15时,温州医科大学为戴阿芬老师举行了遗体捐赠仪式。戴阿芬遗体四周布满了鲜花。她的妹妹戴小燕、瑞安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医务社工、医科大学的师生们来到现场,为她默哀、敬献鲜花。她的躯体,将继续“存活”在世上,奉献于医学研究。这是她生前的最后遗愿。

  其实,就在今年的8月份,戴阿芬还面带笑容,现身瑞安广场,为市红十字会举办的“帮助他人快乐自己”暨造血干细胞、遗体器官捐献宣传活动出力。她的出现,让现场感动满满,有4名志愿者现场登记器官捐献。当天义卖活动所得的4029.5元,全部捐给戴阿芬作为医疗费用。

  由于戴阿芬家庭情况特殊,为了方便治疗,红十字会志愿者们还帮助戴阿芬姐妹在人民医院对面租了房子,同时,请了保姆来照顾,时不时地过去探望她,送上水果。知道戴阿芬生活困难,瑞安市红十字会发动爱心人士先后捐助她2.2万元用于治疗。

  在阿芬临终之前,瑞安市红十字“生命之光”志愿服务队多次帮她组织筹款、多次安排志愿者给予临终关怀,队员陈称心说:“我们希望能够消除她及其家属对捐献遗体的疑虑和对死亡的恐惧。相处下来,发现戴阿芬是一个很乐观、很温暖的人,心胸也很宽阔,她值得这么多人关怀她。”

  半个月前,戴阿芬的病情急剧恶化,已经进入昏迷状态,说不了话,吃不了东西,在药物的维持下保持生命体征。从始至终,妹妹小燕一直陪伴在阿芬的身边。10月29日出现在温州医科大学求是楼的她,和姐姐作最后的告别。她心情复杂,心痛姐姐的离去,心疼姐姐的选择,让她安慰的是,“从她生命的最后到结束,她得到了大家很多的关爱,她的遗体也得到了尊重”。

  人体器官捐献,成为社会文明新风尚

  “我没怎么读书,不会说什么大道理。我就觉得,别人帮助我,我也帮助别人。”很多人问戴阿芬为什么要捐献遗体,她这样说。

  “把人体器官捐献给别人,让别人的生命得以延续,也是自己以另一种方式存活下去。”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卢月丽说,以前人们对这件事很忌讳,近年来,随着我们宣传工作的不断深入,捐献事例不断增多,比如:温州市首例人体器官捐献者“最美中国人”刘中平、温州市首例遗体捐献者徐启荣、一生勤俭育人无数身后捐献遗体的“道德模范”彭秀兰老人,这些“平民英雄”的事迹令人感动的同时,也使得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很大改变,越来越多的人登记捐献人体器官,其中有怀着宝宝的孕妇、有十岁小女孩、农民、公务员,也有癌症和尿患症患者。

  据统计,我市自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累计实现人体器官(遗体、角膜)志愿捐献登记142例,成功实施人体器官(含眼角膜)捐献9例,拯救了21位器官衰竭病危患者的生命,让20多位失明患者重见光明;成功实施捐献遗体5例,为医疗卫生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