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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就进一步加强治理“地沟油”公开征求意见
2017年08月14日 09:00:47来源:温州晚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近日进行公示,大家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本月15日前反馈至省食安办(联系电话:0571-88903656,邮箱:zjsfood@163.com)。

  治理“地沟油”作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地沟油”一般是指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等非食品原料(以下简称“废弃物”)生产、加工的油脂。该征求意见稿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废弃物”等处置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范围,将“地沟油”治理作为“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力争取得突破。

  餐饮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废弃物”,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有条件的单位要自建无害化处理设施,按照处理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如实记录。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其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应由当地政府指定符合要求的收集运输企业统一收运、集中处理;对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要在符合防疫条件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或委托防疫条件合格的无害化处理企业处理并签订委托处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台账,无害化处理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配合相关部委

  制定“地沟油”鉴定方法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设置油水分离装置和专用回收容器,建立处置管理制度和处置台账,产生的废弃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并记录数量及去向。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内的食用油经营者应把好食用油进货关,查验食用油供货方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确保进货渠道合法,证照真实有效,质量合格。有条件的地区可适时推进禁止餐饮单位采购散装油。

  鼓励企业探索在餐饮企业厨房、屠宰车间、肉类加工车间和无害化处理车间等关键环节安装摄像装备,追溯废弃物流向,试点在居民家庭厨房开展厨余垃圾粉碎处理。抓紧研究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用技术,配合国家相关部委加快制定“地沟油”的科学鉴定方法。

  坚决查处

  网售假冒品牌食用油

  有关部门加大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农贸市场、小餐饮、小作坊等的巡查力度,加强对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餐饮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追溯体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查处利用网络销售假冒品牌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对监管部门认定的境内制假售假网站依法进行处置。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处理负总责。□北晨

编辑:查铁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