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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获省委主要领导点赞
2017年01月12日 14:30:42来源:温州日报

  日前,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了省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其中温州市食品安全和危险化学品领域的专项监督和特邀执法监督员工作,乐清市客运出租汽车监管、电梯安全监管、畜牧补助监管和未成年人出入网吧监督等获点赞。

  2015年,浙江省法制办经省政府同意,在宁波市、温州市、衢州市、丽水市、余姚市、乐清市、安吉县、海宁市着手开展为期三年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并在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组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其中温州市对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情况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并在原有人员(10名)基础上增聘监督员25名,较大地扩充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乐清市围绕客运出租汽车监管、电梯安全监管、畜牧补助监管和未成年人出入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开展了专项监督等得到浙江省法制办的肯定。

  特别是乐清市为了提高监督实效性,建立监督员学习制度,组织监督员围绕监督主题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确保监督员具备必要的业务知识和能力。此外,乐清市还提出了行政执法监督“八段式工作法”,从选题、暗访、查摆、纠正、复查、公开、报告、回看等八个方面优化监督流程,强化了监督力度。

  批示中指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建设试点取得积极成效,应充分肯定,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理应坚定信心攻坚克难。(记者夏婕妤)

编辑:查铁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