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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研究起草首个地方性法规
2015年09月15日 10:34:49来源:温州商报

  9月14日,我省召开全省爱国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接下来将通过起草地方性法规、加强经费投入、强化绩效考核等系列措施,巩固创卫成果,探索健康城市建设新路子。

  我市于2010年10月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于今年3月荣膺“国家卫生城市”。四年来,我市有效推进卫生城市创建,从民生、民智、民资、民力、民意等“五个民”入手,城市环境卫生总体满意率从四年前的65%提高到现在的94.5%。

  据悉,接下来我市将实行创卫办常态化运行。创卫办和爱卫办合并,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直接抓,配备专职副主任具体负责,落实编制,做到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力量不减。在考绩方面,我市将把卫生城市创建巩固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到市对县(市、区)年度考绩,实行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相挂钩。

  今年,温州正式取得地方立法权。为维护创卫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我市将以此为契机研究起草温州市第一个地方性法规——《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同时,将制定实施《国家卫生城市三年巩固提升计划》,明确城市管养体制,加强经费投入,完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城市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型、突击型向长效型、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

  此外,我市将出台《“两美”温州创建国家卫生城镇行动方案》,在巩固国卫的同时,深入推进全市卫生城镇创建,并实施“六大行动”,建立定期交流制度,加强对县(市)创建指导,力争实现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新突破。(记者 夏灵犀)

编辑:邱殿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