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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新闻网标识(LOGO)有奖征集
2015年05月27日 15:17:47来源:平阳新闻网

  平阳新闻网是由平阳县委宣传部主管,县新闻信息中心主办的县级新闻门户网站。平阳新闻网以本地新闻为主,涵盖要闻、时政、民生、社会、经济、法制、文化、教育、旅游、楼市等各类资讯。现面向社会有奖征集网站标识(LOGO)。

  一、作品要求

  1、设计方案要求主题突出、创意新颖、富于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易于识别、记忆和宣传推广。

  2、应征作品采用A4图幅、彩色图形设计,同时附带不超过1000字的创作理念和作品含义的设计说明。

  3、所有应征作品均应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应注明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4、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5、征集截止日期:即日起至6月18日24时(纸质版作品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箱以系统时间为准;征集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二、作品投递

  1、纸质版请寄至平阳县昆阳镇白石街3号楼县新闻信息中心5-6楼平阳新闻网标识(LOGO)征集活动组委会,邮编:325400。

  2、电子版请发至:229989833@qq.com,邮件主题注明为“平阳新闻网标识(LOGO)征集”。

  3、联系电话:13506639210(纪委网短号639210)

  三、作品评审与奖项

  1、平阳新闻网标识(LOGO)征集活动组委会将组织对应征作品的评审工作,确定入围作品和录用作品。评分比例:主题呈现35%,创意表现35%,视觉美感30%。

  2、奖项设置:本次征集活动作品一旦被录用,稿费5000元。稿费金额不含个人所得税;发放时,由征集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

  四、其他说明

  1、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投稿人自行保留完整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

  2、应征者应保证其作品系原创,此前未曾发表过,并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录用作品的设计者有义务根据有关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

  4、本次征集活动中最终录用的作品,视为征集单位委托创作之作品,其一切知识产权均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5、因邮寄延误、丢失、误寄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作品如有雷同,以先发送者优先。

  6、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6月25日后,征集结果可登录平阳新闻网查询。

  7、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平阳新闻网标识(LOGO)征集活动组委会。

  平阳新闻网标识(LOGO)征集活动组委会

  2015年5月27日

编辑: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