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温政发〔2012〕65号)的规定,经项目咨询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通过,温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拟阶段参股以下项目,现予公示。
一、项目名称:温州海汇金投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二、基金管理团队:广州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基金规模:人民币2亿元,,其中温州市财务开发公司作为引导基金出资人认缴出资2000万元,占基金实际规模的10%,首期规模为5000万元。
四、基金存续期:为5+3年,其中投资及管理期为5年,退出期3年。
五、投资区域:温州海汇金投基金投资于温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设立的中小企业的资金不低于温州市财务开发公司实缴出资额的2倍,其中投资于温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设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不低于温州市财务开发公司实缴出资额的1倍。
公示期为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6日,共7天。对上述公示内容和单位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与温州市财务开发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77-85502201,13968852787
温州市财务开发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编辑: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