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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4年09月23日 08:56:18来源:温州人才网

  温州技师学院系温州市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为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4年温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除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9月30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的审查: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的通知(教高〔2004〕3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四)资格复审后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不开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8日—10月9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温州技师学院综合办(温州市河清路152号龙方路南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函件报名。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发送至温州技师学院邮箱: zjwzjsxy@163.com (邮件主题标明“××应聘××岗位××专业”字样),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审查。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

  温州技师学院将对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现场报名并经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考试前一天到温州技师学院综合办领取准考证;函件报名的应聘人员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还须在考试前一天到温州技师学院综合办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报名咨询电话88573669。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温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3张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背面注上姓名),其中一张照片粘贴在报名表上。通过函件报名的应聘人员,照片可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及社保缴纳材料。

  3、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并认真填写《温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经审查符合条件,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考试办法

  1、专技岗位考试分笔试和试讲两部分。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试讲成绩(满分100分)*60%。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试讲,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试讲对象。要求试讲成绩不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环节。

  2、工勤岗位考试分技能考核、笔试和试讲三部分。总成绩=技能考核成绩(满分100分)*40%+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0%+试讲成绩(满分100分)*30%。先进行技能考核再进行笔试,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参加笔试。根据技能考核及笔试相加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试讲,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试讲对象。技能考核及笔试相加成绩计算=技能考核成绩(满分100分)*40%+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0%。试讲成绩不得不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环节。

  3、笔试内容统一为心理学、教育学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其中教育学、心理学占30%,专业基础知识占70%。

  4、网络工程工勤岗位采用网络实际操作考核。服装工程工勤岗位采用服装制作;烹饪(面点)工勤岗位采用中、西式面点制作;烹饪(中式)岗位采用热菜、冷菜制作。

  (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核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负。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标准执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或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技师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凡不能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向用人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等有关证件,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五、其他

  (一)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二)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以及温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温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截止到2014年10月8日,除上述人员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户籍不限的报考人员之外,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除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四)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五)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招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

 附件:

  1.2014年温州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_9454

  3、工作经历证明(样式)

   温州技师学院

  2014年9月19日

  

编辑: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