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频道

您当前的位置 : 温州网政务频道   ->   时事评论   ->   温网评论 -->正文
我们也不能冤枉被撞倒的老人
2014年01月09日 10:27:33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一肇事司机开车撞倒老人后,下车去搀扶,等交警赶到现场询问情况时,他却称自己是做好事被老人诬陷。最后,交警部门通过查看监控录像等勘查手段,还原了事情真相。这是记者日前从温州交警一大队获悉的。据介绍,撒谎的肇事司机因其交通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处罚。提起当时被撞倒的经过,市民尤老伯还生气不已。(温州都市报昨日A7版报道)

  感谢监控录像!如果不是监控留存了真相现场,尤老伯也许将蒙受不白之冤,传到网上还将遭遇暴力语言的围殴,即便最终得以洗冤,也将精疲力竭,不堪其苦;而肇事司机将会诡计得逞,甚至扮演悲情英雄的角色,被大众声援,被不明真相的人痛惜。

  之所以有此感喟,在于我们对这样的情节都不陌生:一老人倒地,有人搀扶,老人称被搀扶者撞倒,而搀扶者矢口否认。于是“扶人反被讹”由个例异化为一类现象,大众挞伐,舆论反思,学者深思,法律界人士探讨如何惩罚讹人者。久而久之,舆论场流行两种观点,一是,看到老人摔倒不要扶,否则极易被讹。要想扶,除非做好被讹的准备,还得腰缠万贯,比如有段子调侃,“扶老人”成为新一代炫富杀手锏,“我有钱,我敢扶”已是公认土豪标签。甚至有网友戏言:“遇到敢扶人的男人就嫁了吧,肯定是富二代。”二是,感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不是老人变坏,而是坏人变老”,道德滑坡如此严重,做好人如此之难,干脆就明哲保身吧。在稀薄的道德空气中,连呼吸都似乎困难起来。

  应该厘清的是,现实中确有讹人的老人,他们消费搀扶者的善心,倒打一耙,确在败坏社会风气。但不能就此形成批判定势,一看到老人声称扶人者是撞人者,就认为老人很恶,扶人者很冤,于是不假思索地站在搀扶者的一边,先给老人贴上一张极具污名化的道德大字报,批倒搞臭再说,然后竭尽全力地抚慰搀扶者。一方面视其为充满正义感的无辜英雄,另一方面又决心帮其讨个说法,呼吁严惩摔倒的老人。这种思维定势不可取,属于危险的正义冲动,一不小心就会冤枉了被撞倒的老人。

  很显然,如果没有监控录像,发生在尤老伯身上的一幕,一旦被晒到网上,他必将迎来被口诛笔伐的命运。事实上,尤老伯很无辜,他并没有讹人。众所周知,“扶人反被讹”的言辞之所以流行,主要肇始于彭宇案——相关媒体称,彭宇没有撞倒徐老太,却被讹,彭宇很冤枉。而事实真相是,徐老太摔倒,彭宇确实难逃干系,后来,“彭宇表示,在2006年11月发生的意外中,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事后经法院调解,他对结果表示满意。”调解的主要内容是,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1万元;双方均不得在媒体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如果这一细节被放大,还会有那么多人感叹“好人难做”、“扶老人反被讹”吗?有句电影台词说得好:“风往哪个方向吹,草就要往哪个方向倒。”如果舆论一再放大讹人个案,就果真没人敢扶摔倒的老人了,一个正常的状态是,既不回避讹人的老人,也不回避被冤枉的老人,而不能不分青红皂白,一看到老人指责搀扶者是肇事者,就认为老人在诬陷,是不识好歹、心肠歹毒。

  诬陷搀扶者,是一种不可原谅的恶,有人提出应立法严惩;那么撞人了却撒谎,说是做好事,难道不也是恶吗?对这种人也应该严惩。让守法者不孤单,让违法者存畏惧,好人才不难做。(文/王石川)

编辑:邱殿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