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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4年01月03日 09:21:23来源:中国·温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老年体育事业的发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63号)和《温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温政发〔2012〕95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老年体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老年体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老年体育工作是老龄事业的重要内容,是群众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敬老孝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积极开展老年体育活动,提高老年人的生活生命质量,对于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创建体育强市和增进社会和谐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增强老年体育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体育服务。

  二、改善老年体育健身活动设施

  老年体育健身活动设施,是发展老年体育事业的必要条件。按照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助为辅的原则,加快老年体育活动设施、特别是村(社区)老年体育设施的建设。将老年体育场馆及健身场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在新农村建设、新小区建设、老小区改造和创建体育强市、强县、强镇中,建设老年体育场地设施。在研究制定新建体育场馆规划时,结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特点和项目,统筹考虑体育场馆设施的功能和综合利用率,方便老年人参加健身活动。市本级、各县(市、区)积极创造条件,建设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可在综合性体育场馆内建造老年体育场地或增挂老年体育活动中心牌子。场地内设有门球、地掷球、气排球等适合老年人活动的体育项目设施。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企事业单位、团体的内部体育设施要逐步向老年人实行免费或优惠开放,为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提供方便。

  三、抓好老年体育组织建设

  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是为老年人身心健康服务的非营利性体育社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老年人的桥梁和纽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老年人体育协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三级老年人体育协会,支持他们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和健全老年体育组织。支持和帮助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加强自身建设,推选威望高、热心老年体育工作、身体健康的老同志担任协会领导职务,聘用热心老年体育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老同志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保障协会日常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区)政府和体育行政等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落实改善老年人体育协会的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条件,主动为老同志开展老年体育工作提供方便。

  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要加强各类业务培训和骨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培养一支热爱老年体育事业、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的老年体育工作队伍;要提高认识,主动适应新形势,规范工作机制,积极拓展工作思路,不断提高政策指导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最大程度地满足老年人对科学健身的需求。

  四、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因地制宜、就地就近、小型多样、持久经常”的原则,积极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组织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竞赛活动。办好每五年一届的全市老年人运动会,推动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及时培训新上岗的业务骨干,积极组织老年体育活动骨干深入基层宣传科学健身知识,普及体育健身技能,动员和组织更多的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五、加大老年体育活动经费投入

  老年体育事业是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和重要民生工程。按照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助相结合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老年体育活动资金。各级财政切实加大对老年体育事业的投入,在安排体育事业资金时统筹兼顾老年体育经费,保证老年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适当安排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老年体育赛事、活动和设施建设。老年人体育协会开展工作必需的日常经费,以政府投入为主,按照上年老年人口人均标准,列入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其中市老年人体育协会按全市上年老年人均1元以上标准列入预算,从2014年起分3年逐步到位,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情况逐年增加。举办五年一届的全市综合性老年人运动会、组织参加全省五年一届的老年人综合性运动会和承办省级以上的活动,另行安排财政专项经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安排一定的财政经费用于老年体育事业。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老年人体育协会经费,通过财政购买老年体育公共服务的形式,由市体育局一次性划给市老年人体育协会专款专用,确保老年体育活动正常开展。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通过公益性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助公益性老年体育事业,捐助支出可以按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

  六、加强对老年体育工作的领导

  各地政府要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面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和“促进城市、发展农村、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老年体育工作方针,把老年体育工作与老龄事业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制订老年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落实措施,推进老年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把老年体育工作作为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群众体育工作考核内容。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把老年体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施长效化管理。各级涉老部门要关心支持老年人体育协会工作,积极支持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各新闻单位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老年体育工作的新人、新事、新风尚及其在老龄化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营造支持老年体育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坏境。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温部队,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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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邱殿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