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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温州市“百佳诚信企业”评选活动拉开帷幕
2013年08月08日 14:10:57来源:温州网

  温州网•政务讯(见习记者 金晶)8月8日上午,在我市第十二个“8•8”诚信日主题活动大会上,首届温州市“百佳诚信企业”评选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评选活动从2013年8月8日开始启动,分五个阶段进行:宣传动员阶段(8月8日至9月8日)、企业推荐申报阶段(9月9日志9月28日)、审查评比阶段(9月29日至10月18日)、结果公示阶段(10月19日至10月28日)、通报表彰阶段。对市评选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候选对象,经市主要新闻媒体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提交政府研究确定。原则上每两年组织评选一次,每届有效期两年。本次评选采取企业自愿申报与相关单位行业协会推荐相结合办法进行,报送市信用办邮箱:250210070@qq.com 

  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连续3年工商年检合格的各类企业,优先考虑纳入各单位(包括工商、税务、人行、海关、检验检疫等系统)评价的高资信企业;市本级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向企业所在地信用办(中心)申报或推荐。

  推荐名额按1::1.3比例确定推荐候选企业总数130家。其中,乐清市、瑞安市各推荐15家候选企业;鹿城去、龙湾区、瓯海区(温州生态园辖区企业到瓯海区申报)个推荐14家候选企业(含市本级企业);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推荐10家候选企业,文成县、泰顺县、洞头县(市瓯江口新区)各推荐6家候选企业。各地在推荐候选企业时,要综合考虑产业结构、企业规模等因素,原则上第一、二、三产业比例为10:60:30,并兼顾一定比例的规上企业。

文件下载:  关于开展首届温州市“百佳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附件:1.温州市“百佳诚信企业”评选标准及结果应用说明

                  2.温州市“百佳诚信企业”申报(推荐)表

                   3.企业授权查询委托书

                        4.个人授权查询委托书

编辑:金晶